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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PA发布7.0版电视机能源之星最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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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0,美国环保署(EPA)正式公布7.0版电视机能源之星最终规范(PDF)。新版规范规定的能效要求将于20151030日开始生效。
7.0
版规范规定了电视机新的开机功耗要求,包括高清电视以及超高清分辨率模式下的功耗要求。新标准代表了从各个制造商的各种屏幕尺寸(包括不断增长及普及的更大屏幕尺寸)选择高效的产品型号,所有这些屏幕尺寸的电视都提供出色的效率。如果在美国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能取得能源之星认证,节省的成本每年将超过8亿美元,并且每年防止了超过110亿磅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当于超过110万辆车的排放量。
此外,7.0版规范规定了电视机在主动待机低模式和被动待机模式的新的功耗要求。最后,该规范为合作伙伴提供突出客户机功能的能力,允许集成机顶盒功能的能力,指出符合能源之星标准的图像设置,具有较高最大屏幕亮度的电视应以适合家庭观看的最优亮度出货等等。测试程序引用能源部在10 CFR § 430的子部分B的附录H规定的测试程序,同时包括一个附加测试程序,以确保全网络连接产品在主动待机低模式下可以进行测试。
本次7.0版最终规范与123日发布的最终规范草案的变化不大,除了有一些利益相关方要求推迟生效日期至201512月或2016年初。考虑到目前满足6.1版的电视机产品的高市场占有率,EPA最终决定将生效日期由930日延迟到1030日,以保证本规范对2015年产品型号的影响。
7.0
版规范的过渡时间表如下:

 

  • 新版规范于20141230日生效,合作伙伴可以选择在EPA认可的认证机构(CB)根据新版7.0版要求进行产品认证;
  • 2015615之后,CB将停止就旧版6.1版对新产品进行认证,然而,现有认证将在20151030日前仍然有效;
  • 所有20151030日之后制造的电视机应满足7.0版要求以佩戴能源之星标志。所有根据6.1版规范认证的产品也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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