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介绍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斯瓦希里语:Jamhuri ya Muungano wa Tanzania)位于赤道以南的东非国家,本土地处维多利亚湖和印度洋之间,北邻乌干达和肯尼亚,西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卢旺达和布隆迪交界,南与马拉维和莫桑比克毗连,西南与赞比亚接壤。大陆海岸线长840公里。东部沿海地区和内陆部分低地属热带草原气候,西部内陆高原属热带高地气候。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21—25℃。桑给巴尔的20多个岛屿属热带海洋性气候,终年湿热,年平均气温26℃。坦桑尼亚曾是英国殖民地,1964年4月26日独立,1996年首都由达累斯萨拉姆迁往多多马。东非共同体三国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提出2010年合并成为统一的联邦国家。该联邦将拥有共同的宪法、总统、议会和货币。
坦桑尼亚PVOC-COC认证前景
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官方确认文件, 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 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 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
符合性证书(COC)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地区和国际标准。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
现在出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请COC, 货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达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关的,否则有可能导致客户不能顺利清关.
认证最新动态
根据坦桑尼亚的最新消息,坦桑尼亚从2012年2月1日起将实施产品符合性认证COC, 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属于装船前检验。所有在坦桑尼亚管制目录列表的产品都需要在发货前申请COC,否则无法在目的港清关。
和之前的坦桑尼亚装船检验不同的是,坦桑尼亚COC需在发货前申请,一旦货已离港将无法补充COC. 另外,坦桑尼亚COC还需要提交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先进行文件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安排装船前检验并获得COC证书
实施坦桑尼亚COC宗旨
* 确保产品能符合适用于坦森尼亚的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或其等值)以及坦森尼亚消费者在产品质量,卫生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 防止不合格的商品及假冒商品进入坦森尼亚
* 保护国内制造商免受不合格产品进口所带来的不公平竞争
* 建立一个优质的进口检验制度有力于东非共同体成员间的和谐相处
坦桑尼亚管制清单
1)玩具和体育用品
2)电器和电子设备
3)汽车
4)化工产品
5)机械材料及燃气具
6)纸张和文具
7)家具木材和金属制品
8)安全(个人防护设备)
9)粮食及粮食制品
10)使用的产品
1) TOYS AND SPORTS
2) ELECTRICAL & ELECTRONICAS
3) AUTOMOTIVE
4) CHEMICAL PRODUCTS
5) MECHANICAL MATERIAS AND GAS APPLIANCE
6) PAPER AND STATIONERY
7) FUINITURE WOOD & METAL ARTICLES
8) SAFETY(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9) FOOD AND FOOD PRODUCTS
10) USED PRODUCTS
坦桑尼亚COC认证流程
径A -测试、验货认证
途径A即出运的产品需同时进行产品测试和现场检验,以证实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关键要求或者制造商规范的。
该认证途径适用于贸易商或制造商出口的所有产品,也适用于所有的贸易方。
途径A认证程序如下所列:
a.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表(RFC)
b.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认证申请表/认证文件
c.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d.执行大货抽样测试
e.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途径B -产品登记、验货认证
途径B是由PVoC国家办公室进行产品登记,为质量合理和稳定的产品提供的一种快速认证程序。
对频繁出口同类货物的供应商,此途径尤其值得推荐。
途径B产品登记认证程序如下:
a.产品登记
出口商提交产品登记申请表至PVoC国家办公室
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登记申请资料
b.登记产品的认证程序
提交认证申请表(RFC)
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执行随机的大货抽样测试
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途径C–产品注册
途径C只适用于能证明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制造商,由PVoC国家办公室审查该产品的生产程序和注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