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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南非照明产品应注意法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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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非贸工部发布通报,正式发布电器照明产品强制规范。该规范依照国家强制规范法案2008(法案No.5/2008)及相应产品标准(SANS 60598)制定,涉及电压1000 V以下电光源的电器照明的一般要求,涵盖市场流通量较大的普通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灯具及照明装置、探照灯和聚光灯及其配件、发光标志及发光铭牌及其配件等多种类别,影响面广泛。
南非是非洲大陆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对外贸易在南非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其进出口总额居非洲国家之首。自2011年加入金砖国家行列以来,作为重要的新兴市场主体,南非与我国的双边贸易规模逐年扩大,已成为我国在非洲的最大贸易伙伴,中南贸易额超过中国与非洲贸易总额的20%,其中机电产品、纺织服装及辅料、高新技术产品等是我国对南出口的主要产品。
我国是灯具出口大国,但国际相关技术壁垒严密,产品因设计缺陷、绝缘问题、过热问题等质量缺陷而频遭通报,此次南非电器照明强制规范的发布将形成新的区域屏障,相关出口企业须引起高度重视。
相关企业一方面要及时关注最新技术法规的发布和更新,明确产品规范及技术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指导产品设计生产;另一方面要着力改善产品可能存在的设计缺陷,并强化的符合性审查,严格做好制成品质量检测,避免问题产品而影响市场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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