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的申请,决定对来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马来西亚、韩国的纺丝拉伸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尼海关5402.47.00.00税号项下产品。请相关出口企业按印尼法律要求,积极应诉,以维护本企业权益。详情请联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电话:010-67739280,传真:010-67739311。
文章来源: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2013年7月31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的申请,决定对来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马来西亚、韩国的纺丝拉伸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尼海关5402.47.00.00税号项下产品。请相关出口企业按印尼法律要求,积极应诉,以维护本企业权益。详情请联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电话:010-67739280,传真:010-67739311。
文章来源: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2013年7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决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的DVD刻录光盘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度海关85232920、85232950等税号项下产品,各利益方应于40日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并提交调查问卷答卷。请相关企业按印度法律要求,积极应诉,以维护本企业权益。详情请联系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电话:010-58280851,传真:010-58280850。
文章来源: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多宗贸易摩擦涉及亚洲
纵观2013年上半年有关钢铁产品的报道,欧美等发达国家和东南亚国家先后发起了多宗针对钢铁产品的贸易保护,几乎每一起案件都涉及到亚洲国家,涉案产品主要来自韩国、日本、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工业部决定对来自中国和韩国的电镀锡板发起发倾销调查。4月10日,该部发布公告称,决定对来自中国的钢绞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泰国商业部表示,倾销及补贴评审委员会和保护措施委员会联合会议决定对从中国大陆、越南和中国台湾进口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实施贸易保护措施,同时还将对从日本进口的热轧钢铁产品实施反倾销税事宜进行商议。
7月17日,巴西外贸部公布,对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进口的无取向硅钢实施反倾销令,有效期为5年。
7月31日,巴西贸易保护局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平轧硅钢采取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5年。
加拿大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锌钢丝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月12日,澳大利亚政府正式立案对来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等地的热轧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美国商务部就对华钻管反补贴案发布初裁公告,强制应诉企业山西袆达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补贴税率为5.23%。包括美国钢铁公司在内的多家钢厂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对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某些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用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印度、韩国、中国台湾、泰国、越南等。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直径超过406.4毫米)发起反倾销调查,并认定中国政府向本国钢铁企业提供非法补贴。
欧美经济持续不振
欧美近年来频繁发动对亚洲相关产品的贸易调查,一方面源于欧洲经济持续不振,美国经济复苏缓慢,需求低迷。
欧债危机导致的欧盟经济萎缩、复苏缓慢,抑制了欧盟相关国家对相关进口消费品的需求。2013年5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春季经济预测报告称,经过了2012年的衰退,欧盟经济有望在2013年上半年趋于稳定,逐渐恢复增长,但内需仍然乏力。报告预测,2013年欧盟经济将萎缩0.1%,欧元区萎缩0.4%,而今年2月份的报告预测欧盟今年增长0.1%,欧元区萎缩0.3%。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6月6日报道,欧洲央行预测欧元区经济2013年将下降0.6%。
2012年美国经济增长率为1.7%,高盛对美国经济的预期则显示: 2013年美国经济增长预期为1.9%。
另一方面,经济的低迷使得各行业企业生存艰难,纷纷向政府相关机构提出贸易保护,为挽救本国企业免遭倒闭危险,政府相继做出了贸易救济调查的措施。
同时,亚洲地区占有全球大部分的钢铁产量,而日本、韩国和中国是该地区主要的钢铁出口国家。以上针对亚洲地区的反倾销调查,是全球钢铁贸易纠纷的一个体现。
我国应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贸易纠纷对于中国的钢铁出口影响没有那么大。自金融危机以来,中国钢铁出口一直保持稳定,在近来还有所增长。但是,随着全球范围内的钢铁产能过剩,各国钢铁企业在钢铁贸易领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钢厂和贸易商在此方面的利润将逐渐下降。但是由于中国的出口量仅相当于总产量的10%,因此出口下降不会对中国的钢铁生产和行业转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但对于此类贸易纠纷,我们也可做好一些应对措施,比如,逐步开拓除欧美以外的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更多的地区,扩大出口市场区域覆盖范围,国内钢厂及出口贸易企业要寻找建立多元化出口国家体系。
出口相关企业要加大应诉力度。例如,武钢集团在过去的7年里,应诉6个国家和地区反倾销7场官司。主诉美、俄两国倾销案,获得全胜。
钢铁生产企业要通过产业技术升级和管理升级,降低钢材生产成本,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钢材产品来遏制对特种钢的进口依赖。
政府管理部门还应正确引导钢铁产能,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力争2015年钢铁企业集中度要达到60%,增强我国钢铁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质检总局削权分权两步走 机构改革方案年内敲定 “管办分离”的大原则下 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有望分享百亿元检验市场 !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减少法检(强制检验,编者注)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抓紧研究法定检验体制改革方案。”
据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的机构改革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出口法检的决定是质检总局改革的一部分。
参与过法检体制改革讨论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质检总局机构改革中“管办分离”的大原则已定,现在进入了拿方案阶段,具体的改革方案会在今年年底之前制定完成,并于2014年全国两会提交全国人大。
上述人士表示,质检总局的改革分削权和分权两个步骤,此次取消出口商品的法检属于前者,后者将在全国人大通过之后实施,预计未来质检总局的职能会并入海关总署、农业部、卫计委等部委。而在“管办分离”的大原则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有望分享百亿元检验市场。
削权
“这次变动对质检总局的震动很大,可能影响数万人员的调动和重新安排。”来自福建质检分局的赵红军(化名)如此解释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整顿进出口环节的决议,赵红军平日的工作主要是和海关对接,负责动植物检疫检验。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提出“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这意味着质检总局一半的工作被砍掉了,随之而来的将是质检收费的剧减和人员的富余。
据了解,7月17日国务院曾组织过针对减少法检商品种类的专门讨论,质检总局的态度是减少300多种,与“原则取消”的幅度相差甚远。
7月25日,质检总局向全国35个直属的质检局下发了一份特急函,要求“各局认真研究法检目录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并于7月26日下午5点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到总局检验司。
这份名为“质检检函〔2013〕245号”的特急函主要包括:“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对机构、实验室、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影响。对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后如何构建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的思考。对进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公开信息显示,从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开始,至2013年之前,质检总局的权力一直在加强和扩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商品目录》)的检验种类一直稳中有升。2005年《商品目录》中,出口商品检验19类2228种,进口商品检验19类1523种。2013年《商品目录》中,进口商品检验达2093种,出口商品检验2141种。
质检总局由负责国内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负责进出口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而来,在总部两个局合在一起办公,而在地方上,又有各自独立的体系。目前,总部负责进出口业务的原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人员编制虽然很少,但是加上地方上直属的各个检验检疫局员工,总数有20多万人。由于中国进口主要集中上海、北京、广东等少数地区,因此大量地方质检工作人员都从事出口检验,此次变动波及的范围恐超出外界的预估,甚至导致部分地方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直接被裁撤。
“实际上总局大概从两三个月前就开始这方面的调研了,显然早就意识到要出现这样的变化。”来自质检总局内部的人士告诉记者,只是没想到变化会这么大。对未来质检总局人员工作安排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处人员表示将会进一步商讨,无法给出答复。
分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议只是质检总局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针对组织机构了。”上述参与法检体制改革讨论的人士告诉记者,质检总局的权力可能逐步被分出去,比如动植物检验归农业部,因为只有农业部才有技术,同样,卫生防疫方面的检验会归到卫计委。
“改革的结果可能是只保留国内质量技术监督这一块。”上述人士表示,在管办分离的大原则下,未来检验的实际工作会更多地由第三方机构承担,政府部门只是负责制定政策和标准。
实际上,对质检总局的分权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已经出现,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质检总局下属食品生产监管司即被并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牵涉到质检总局的留存,以及改革后的归属问题,仅在国务院层面还无法完全落实,具体的改革方案会在2013年底之前拿出,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给全国人大,之后再正式实施。
据商务部专家马宇的调查,中国每年的质检收费在300亿元左右,其中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法检占了近200亿元。
今后工业制成品出口法检取消,依然剩下100多亿元的市场空间。
质检争议
质检总局从成立之日起就饱受争议,随着中国的进出口激增,质检总局的权力不断强化,其与商务部、海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后两者指责质检总局增加了出口企业的经济负担,阻碍了外贸。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检也是基于促进出口的考虑。
根据国内的规定,出口商品在出关前至少要检两次,质检总局检一次,海关检一次。“有的情况下还不止这两次。”一位海关人士表示,商品有可能在当地质检部门检测一次,然后到较大的进出口口岸,被当地质检机构开箱再次检测一次。
多次开箱检测的要求,不仅增加了商品的物流成本,增加了人力成本,还延长了商品交货时间,影响了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在国际上,商品一般都是通过行业认证,或者是第三方认证来显示产品质量过硬,而发证的或是行业组织,或是企业。行业认证和第三方认证都是民间的,是收费的商业行为,不会由政府来给企业发证。”一位在外资第三方认证机构从业多年的人士介绍,像ISO认证、欧盟对家电的CE认证都是这样,只有中国是政府直接给企业发证,这中间的利益关系无法扯清。
马宇告诉本报记者,由于进出口商检,每年增加企业负担上百亿元,很多行业商检费用占到企业利润的5%左右,并且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每年因此影响出口约400亿~600亿美元。
实际上,质检总局的出现有其历史偶然性。质检总局的前身是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关于其并入技术监督局或海关总署的传闻很多,但到了1999年底,国务院决定将原属于卫生部辖下的国家卫生检疫局和农业部辖下的国家动植物检疫局,与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合并,成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所谓“三检合一”。
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一国不能设有两个职能重合的部门,于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又合并了质量监督局,统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年2月,韩国新上任总统朴槿惠在新一轮政府重组中将安全规制和电信管制的主管部门进行组织重组。其中原安全主管部门知识经济部(Ministry of Knowledge and Economy ,MKE)更名为产业通商资源部(Ministry of Trade, Industry and Energy,MOTIE),增加了通商业务;电信主管部门韩国通讯委员会(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KCC)更名为未来创造科学部(Ministry of Science, ICT & Future Planning,MSIP),整合了分散在原通讯委员会和知识经济部等的信息通信业务,以及教育科学技术部的科学技术和应用研发业务。
相应地,2013年7月1日,韩国无线电研究所(RRA)发布第2013-5号公告,明确了上述主管机构更名造成的KCC(EMC/RF/Telecom)认证证书和标志的ID变化。现有的KCC(EMC/RF/Telecom)证书/注册号码以及标签中的KCC ID将被MSIP ID取代,同时放宽了部分情况产品变更的测试要求,生效日期为2013年7月1日,并给予3个月的缓冲期。
1. 证书/注册号码由原先的KCC开头改为MSIP开头。
例如,更改前ID为:
KCC-CRM-ABC-XXXXXXXXXXXXXX
更改后的ID为:
MSIP-CRM-ABC-XXXXXXXXXXXXXX
2. 2013年7月1日起向RRA提交KCC认证申请的,系统自动生成以MSIP打头的证书/注册号码。
3. 2013年7月1日前已经获得以KCC打头的证书/注册号码证书的,其包含KCC信息的标签可使用至2013年9月30日。
4. 2013年10月1日后出货到韩国的产品必须使用MSIP打头的标签。
5. 如果产品有以下变更,对于系列产品,申请时则无需重新测试:
此外,从2013年7月1日起,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内置电源强制要求KC认证。
详询瑞诺:0571-28102211 ; 0571- 28102202 ; 0571-281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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