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度标准局(BIS)发布的SI. No. 6决议,自2014年4月4日起,自我声明语句“Self declaration - Conforming to IS......., Rxxxxxxxx”必须标在产品本体和包装上。字体大小至少是12号字体或者商标字体的四分之一,取两者中较小者。如果商标字体的四分之一小于6号字体,则声明字体最小必须是6号字体。自我声明必须是丝印/浮雕/雕刻在产品本体上以及印刷在产品包装上。
SI. No. 6决议发布后,BIS持续关注制造商以及行业协会对新标签要求的意见。近期,印度政策顾问委员会(PAC)与行业协会(包括MAIT、CEAMA、CII)代表举行了联合会议,行业协会就讨论的标签要求提出相关建议。会议也决定根据行业建议起草标签要求法令草案,并在BIS的网站上征求相关方建议。2014年7月16日,PAC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行业对于标签要求法令草案的意见。考虑到该次会议作出的决定,2014年7月31日,BIS发布电子信息产品注册法令下的自我声明标签要求的通告,对标签要求进行更改并作细致规定。
该通告要求自我声明语句应清晰可见,可以通过印制/丝印、浮雕、雕刻、以及金属或粘性标签的方式加贴。对于金属或粘性标签,应永久加贴在单独的标签槽内,直到产品寿命终期;此要求可以在2015年12月31日或者BIS logo发布日期6个月(取两者较早日期)之前获得豁免。自我声明应印刷在突出或清晰可见的位置,可以以其他防篡改或不可拆卸的材料加贴。自我声明上显示的语句字体大小是12号字体或者商标字体的二分之一(取两者中较小者),但不小于6号字体。当产品太小无法在产品上标记声明时,应在包装和随附文件上标记,但纯粹的审美理由不能作为理由。通告还规定了标记的耐用性擦拭测试要求。
通告前授予注册的制造商应遵循SI.No.6的标签要求。当然,制造商也可选择遵循新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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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发布电子信息产品注册法令的自我声明标签要求通告
ISO发布新版玩具燃烧性能标准
2014年8月20日,ISO发布《玩具安全.第2部分:燃烧性能》(ISO 8124-2:2014),替代ISO 8124-2:2007。该标准规定了玩具中禁用的易燃材料、玩具接触火焰时的燃烧性能要求以及测试方法。该标准适用于以下玩具类别:
——可固定在头部的玩具:用头发及类似材料做的假胡子、假发,面具,兜帽,头饰等;
——作为玩具的戏服;
——儿童可进入的玩具;
——软体填充玩具。
中国牵头制定的首个ISO国际玩具标准正式发布
经过5年的努力,首个中国牵头制定的国际玩具标准ISO8124-6《玩具和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日前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向全球发布。
该标准是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由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协调中国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组成中国国内起草组,并联合国际上有关国家专家组成ISO/TC181/WG6工作组共同完成。
增塑剂又称塑化剂,是一种能起到软化塑料作用的化学品,普遍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清洁剂、润滑油和个人护理用品等产品中。各种增塑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是使用最广泛、性能最好也最廉价的增塑剂。但其中某些类别的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已逐渐被证明是一种类雌性激素,会影响人体发育。
ISO8124-6出台前,许多国家已逐步对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进行限制,但增塑剂方面的国际标准却是空白。2009年初,中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国际玩具标准化委员会(ISO/TC181)正式提出制定ISO增塑剂标准的中国提案。当年11月,美国纽约ISO/TC181年会通过了中国提案,并指定由中国牵头制定玩具该标准。
据介绍,ISO8124-6标准在涉及玩具的范围、限制玩具增塑剂种类、控制检测成本、保证检测精度并提高方法操作便利性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为玩具生产商和测试实验室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引。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产国和出口国,全球约70%的玩具在中国生产。据统计,中国规模以上玩具生产企业有近6000家,2013年玩具出口总额达到123.8亿美元,同比增长8%。在玩具增塑剂方面按ISO8124-6标准制造的玩具有望被世界各国所接受,从而有助于减少玩具出口面临的技术壁垒,并降低玩具安全认证成本。长期以来中国玩具都是被动地执行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ISO8124-6标准的制定和出台是中国在玩具国际标准化领域取得的一个突破性进展。
美国拟定车辆与车辆间(V2V)通讯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
2014年8月25日,美国拟定车辆与车辆间(V2V)通讯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
本文件启动提议创建新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No. 150的法规制定,要求轻型车辆(客车和轻型卡车(LTVs))具备车辆与车辆间(V2V)通讯能力,并且规定了V2V设备和通讯的最低性能要求。NHTSA相信要求新轻型车辆的V2V通讯能力能够促进开发和引进先进汽车安全应用技术。某些V2V碰撞预警应用技术,如路口移动辅助(IMA)和左转辅助(LTA),依赖V2V通讯获取信息以侦测和警告驾驶员可能的安全危险,在缺少其它技术能力的情况下。所有这些应用技术应对路口撞车,这是美国驾驶员目前面临的最致命的撞车之一。NHTSA认为车辆与车辆间(V2V)通讯能力不会产生缺失的规定,因为对于以前已采用V2V通讯的消费者不产生任何直接安全效益。只有当大量车辆安装并且存在能够保证车辆之间通讯安全可靠的方法时,V2V通讯开始产生安全效益。NHTSA认为,如果没有其它车辆可以“说话”,没有单独的生产商愿意生产能够与其它车辆“说话”的车辆,不规定命令迫使集体行动可能导致市场失败。
通过本法规制定预先公告(ANPRM)和附带技术报告“车辆与车辆间通讯:V2V应用技术准备就绪”, NHTSA提供了初步研究结果。在报告中,NHTSA预估了V2V成本和2项V2V安全应用技术的效益,即路口移动辅助(IMA)和左转辅助(LTA),分别应对路口撞车和左转撞车。报告还探讨了实施V2V涉及的技术、法律、安全和隐私问题。NHTSA力图解释研究报告,征求有助于制定要求新轻型车辆具备V2V能力有效提案的额外信息、数据和分析意见。通过强制在所有新车上使用V2V技术,但不要求具体的安全应用技术,NHTSA认为这种能力能够转化为促进市场驱动的各种安全应用技术,及可能为驾驶员节约时间和燃料的机动性和环境相关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引进。玩具和儿童用品出口须关注限塑令国际化趋势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日前发布《玩具安全 第6部分 玩具和儿童用品中某些邻苯二甲酸酯》(ISO 8124-6:2014),适用于玩具和儿童用品中塑料、纺织品及涂层部件中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检测。当前,只有欧美日等少数国家建立了玩具和儿童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的监控体系,该国际标准的发布,对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建立相关监控体系提供了重要技术参考,将加快邻苯二甲酸酯限令的国际化趋势,相关产品的出口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
邻苯二甲酸酯是邻苯二甲酸形成的酯的统称,由于其是一类能起到软化作用的化学品所以常被用作塑料增塑剂来使用,广泛存在于玩具、儿童用品等塑料制品中。由于其潜在的危害性,进入21世纪以后,该物质被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市场高度关注,限令法规频繁更新,检测技术也不断完善。并且,澳大利亚、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加强监控,形成全球联动。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慢性危害顾问小组(CHAP)经过长达四年的研究调查,于今年7月发布该类物质及其替代物的危害分析报告。鉴于其对儿童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危害,建议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此举也必将引起全球市场的广泛响应。
本次ISO发布新标准势必会推动邻苯二甲酸酯限令的国际化,将对我市玩具和儿童用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主动了解和掌握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同时要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对原辅料的源头控制,实行关键原辅材料的入厂检验,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降低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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