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光伏组件安全性认证,沙特标准局可以接受2016版本的IEC 61730-1/-2标准,因为这是SASO最新采用的版本;但是针对设计资格和型式批准标准IEC 61215-2,沙特标准局需要使用2021版标准,因为这是SASO最新采用的版本。
针对光伏组件安全性认证,沙特标准局可以接受2016版本的IEC 61730-1/-2标准,因为这是SASO最新采用的版本;但是针对设计资格和型式批准标准IEC 61215-2,沙特标准局需要使用2021版标准,因为这是SASO最新采用的版本。
巴西光伏系统设备标签计划 (PBE-PV) 最近进行了重要更新。Inmetro条例编号 140/2022制定了改进光伏系统中电能产生、调节和存储设备的技术法规。为了保护用户和国家市场免受不安全和低性能产品的影响,对设备制定了电气安全、网络稳定性、电能质量、能源性能和电磁兼容性要求。
Inmetro 验证和技术研究部 (Divet) 的分析师 Pedro Costa 强调说:“这种改进发生在一个关键时刻,当时光伏能源领域呈指数级增长,并且对巴西具有巨大的太阳能潜力,具有战略意义。”。根据美国国家电力局 (Aneel) 的数据,2021 年光伏太阳能发电量增长 68.7%,总计 13,478 兆瓦,而上一年为 7,991 兆瓦。Aneel 对 2022 年的预测是产生 14,024 兆瓦的太阳能。“为了使这种扩展具有可持续性,除了政府必须与社会共同解决的其他问题外,还必须考虑与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电网的稳定性、环境影响有关的方面”,完成科斯塔。
对于此次 PBE-FV 更新,举行了 20 多次公开会议,参加的有行业协会、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安装公司、专家、测试实验室、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起草的条例草案已提交公众咨询(条例 Inmetro n. 16/2021),收到来自 19 个组织和个人的 383 份意见书,其中 60% 完全接受,20% 部分接受在最后的法令中被接受和吸收。
范围更新
在主要更新中,我们可以突出监管范围的扩大,除了 5 Wp 以上的硅模块和薄膜,并网和离网逆变器、PWM 和 MPPT 控制器、铅和镍电池,还包括更具体地说,是功率高达 75 kW 的逆变器、储能逆变器、锂电池、异质结电池模块和集成到建筑物中的光伏产品 (BIPV)。“除了与 Aneel 的 Prodist 的分布式微型发电的定义保持一致外,我们还详细说明并修改了范围,以便为相关方提供有关法规范围和排除的更多清晰度和法律确定性,这是我们法规的重点。我们还旨在考虑在全国市场推出的新产品,像带有储能和光伏瓦片的逆变器”,Pedro Costa 解释道。Prodist 是国家电力系统中的电能分配程序。
电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除了对技术标准及其参数进行一般审查外,随着技术标准的进步,对逆变器的支持性和对电网电压和频率变化的抗扰性、电磁兼容性、电弧保护和电池安全的新要求也被提出。包括锂。“这些新要求旨在解决其他国家已经观察到的一些潜在风险和危险,例如电力系统失衡和停电、电信设备和系统中的无线电干扰、光伏系统中的电弧和火灾。为此,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学习国际经验”,分析师强调说。
能源绩效
另一个重要的更新是修订模块的能效等级范围,以跟随市场达到的水平的演变。“在之前的法规中,波段非常反相,A 类模块的硅模块效率水平为 13.5%,薄膜模块的效率水平为 9.5%。光伏技术的实际情况已经不同,每年都在进步,所以我们决定统一所有技术的排行榜,将A级设置在20%以上,E级设置在14%以下。因此,我们期望在不同能效类别之间重新分配光伏组件,以便为用户提供更可靠的产品信息,同时鼓励产品的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
对逆变器的加权效率测量和计算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要求将在标签上注明。电池还根据其承受充电和放电循环同时保持其额定容量的能力进行评级。
适应期限
Inmetro 条例第 140/2022 号于 3 月 30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预计开始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 日。从该日期起,制造商、进口商和商业界普遍适用的最后期限。24 个月后,所有设备必须根据新条例制造和进口,供应商有额外 6 个月的时间来销售根据先前条例评估的产品库存。
36 个月后,所有出售的设备必须符合新规定的要求。对电磁兼容性要求规定了例外期限,该规定预期技术要求的有效性,对于 10 至 75 kW 以上的逆变器,其制造和进口的第一个适应期为 36 个月。
“监管方面的这种改进是由于该国光伏能源领域主要参与者的巨大集体和协作努力。经过多次辩论和寻求趋同,我们设法建立了这一重要的制度框架,与其他里程碑一起,支持光伏分布式发电的扩展。从现在开始,我们需要在长期对话和社会参与的基础上跟踪其实施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纠正和调整,此外还需要实施市场监测和监督行动,这是监管有效性的基本要素。” 佩德罗·科斯塔总结道。
中国的光伏制造商们需要注意,针对光伏组件的符合性验证和列名注册,迪拜DEWA认证将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启用新的认证平台!
在这个新门户网站启动之前列出的任何设备(即包含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最后一份 PDF 列表中)需要在不迟于 2023 年 10月1日之前通过新的 DRRG 设备门户重新注册, 此后,旧的 PDF 合格设备列表将从网站上永久删除,并且其中列出的任何设备将被视为不合格,除非在新的自动生成的电子合格设备列表中重新列出。
如您有迪拜DEWA认证需求,请尽快联系我司光伏认证专家咨询!
澳洲清洁能源委员会 (CEC) 正在将光伏组件应用要求更新为 2021 版 IEC 61215 标准系列。
新旧标准节点如下:
1) 针对2016版标准: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由于意识到任何符合 IEC 61215:2016 的新光伏组件申请的列名期将少于 12 个月,CEC 将为2023 年 9 月 1 日后按照 IEC 61215:2016 提交的新光伏组件申请减免部分费用。
2) 针对2021版标准:从2024年4月1日起,CEC将停止接受IEC 61215:2016认证申请——自2024年4月1日起提交的所有新光伏组件申请均需获得2021版IEC 61215系列认证。
3) 从2024年10月1日起,所有经CEC批准的光伏组件都需要符合2021年版IEC 61215系列标准。
之前已经获得的列名怎么办?有没有影响?
对于通过 2016 年版 IEC 61215 认证的 CEC 列名,目前到期日为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之间的,将自动授予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延期。这是为了留出额外的时间来清理过时的库存。
CEC 很快将把所有当前获得 IEC 61215:2016 认证的光伏组件清单的清单到期日期设定为不迟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建议制造商和进口商就 CEC 批准期限的变更与其供应链进行沟通,以允许供应链清理过时库存的时间。CEC 建议制造商和进口商在进口经 IEC 61215:2016 认证的光伏组件时,考虑供应链清理废弃库存所需的时间。
为了使光伏组件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之后保持 CEC 批准,必须提交符合 IEC 61215:2021 的新申请。
CEC新标准列名会有什么变化?
通过 IEC 61215:2021 认证的光伏组件将在 CEC 列表中带有 (IEC 61215-2021) 后缀。
工商总局
(工业及国内贸易促进部门)
指令
新德里,2023-09-01
S.O. 3893(E)--为行使《印度标准局法》(2016年第11号)第16条(与第25条第(3)款一并解读)所赋予的权力,中央政府在咨询印度标准局后,认为这样做对公众利益是必要或有利的,特此发布以下指令,修订《全橡胶和全聚合材料制造的鞋类及其部件(质量控制)令》(2022年),即:
1.(1)新指令名称为《2023年全橡胶和全聚合材料制造的鞋类及其部件(质量控制)修改指令》
(2)新指令生效时间为公告发布后的6个月
2.应在2022年相关指令中,即但书第二条第二段中,插入下列内容:-
“此外,在2023年指令生效后,本指令中的任何规定将不再适用于下表中的商品或物品,前提为进口用于印度本土制造用于出口的鞋类,即:
表格
|
编号 |
商品或物品(部件) |
印度标准 |
印度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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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oulded solid rubber soles and heels 模压实心橡胶鞋底及鞋跟 |
IS 5676:1995 |
Moulded solid rubber soles and heels – specification 模制实心橡胶鞋底和鞋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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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Rubber microcellular sheets for soles and heels 鞋底及鞋跟用微孔橡胶板 |
IS 6664:1992 |
Rubber microcellular sheets for soles and heels – specification 鞋底和鞋跟用微孔橡胶薄板规范 |
|
5 |
Solid PVC soles and heels 实心PVC鞋底及鞋跟 |
IS 6719:1972 |
Specification for solid PVC soles and heels 实心PVC鞋底和鞋跟规范 |
|
10 |
Polyurethane sole, semi rigid 聚氨酯鞋底,半刚性 |
IS 13893:1994 |
Polyurethane sole, semi rigid – specification 半刚性聚氨酯鞋底规范 |
此外,进口商须在经海关清关的鞋履底进口货物前,按下列方式提交经皮革出口理事会核证的自我声明
i.声明进口的鞋底用于生产或组装出口鞋类,而非在印度国内市场销售;
ii. 声明将以进口商的信头形式提交,并适当提及发票号码和其他进口寄售相关细节,同时,说明进口物品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或在国内市场销售,但用于制造用于出口的鞋类除外。并且公司需保存内部记录,以便有关当局日后进行验证或审计;
iii. 由皮革出口理事会出具的证明,通过随附以下信息,证明进口商是在理事会注册的制造商出口商。
(a) 当前有效的注册暨会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日期; (b) Udyam 注册证书编号和签发日期; (c) 在印度海关进口清关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中存档的国内消费入境单号和日期;以及
iv. 进口商必须将上述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上传至印度海关电子数据交换门户网站,以便鞋底顺利通关。
[F. No. P-27025/54/2023-皮革]
RAJEEV SINGH THAKUR, Addl. Secy.
注:-主令于2022年6月3日发布于印度政府公报特刊第II部分第3节第(ii)小节,编号为S.O.26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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