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坦桑尼亚COC目前已正式开始实施,自2012年2月起,所有发往坦桑尼亚的管制目录内产品请记得在发货前申请COC以便清关,货一旦离港将无法补办。
2. 坦桑尼亚COC是批次证书,COC费用和每票货物的FOB货值有关。
3. 坦桑尼亚的COC办理流程和沙特SASO、伊拉克COC、叙利亚COC、科威特TIR等类似,包括文件审核和验货。个别产品有可能抽样测试。
4. 以下是办理流程,请参考:
1) 提交产品的测试报告(比如ECE、3C)、装箱单、形式发票以及CoC申请表
2) 机构审核文件,审核通过安排验货,验货主要是目测,检查产品的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坦桑尼亚标准。
3) 文件审核通过+验货审核通过=坦桑尼亚CoC清关证书
5. 出口坦桑尼亚的轮胎,以下文件如有,可提供用来申请COC:
ECE R30 Tyres-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ECE R54 Tyres-Commercial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ECE R106 Tyres-Agricultural vehicles
咨询电话:0571-28102211 ; 0571- 28102202 ; 0571-281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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