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关于机动车辆轮胎认可的统一规定
菲律宾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2009年1月12日发布了G/TBT/N/PHL/10号通报,标题为: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NS UN ECE30:2008———关于机动车辆及其拖车充气轮胎认可的统一规定。通报说,该规定是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30:2008,关于机动车辆及其拖车充气轮胎认可的统一规定,但仅限于该法规中包含的标准规范和测试方法。该规定由轮胎分委员会制订,并且由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根据橡胶和橡胶制品技术委员会(BPS/TC16)的建议,批准采用作为菲律宾国家标准。规定删除并取代了2003年发布的PNS2———充气轮胎规范,但轮胎的尺寸、名称和物理尺寸的采用来自于菲律宾国家标准PNS25和欧洲轮胎与轮圈技术组织(ETRTO)标准。
该标准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十五天生效。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年2月25日。
BPS背景链接:
BPS 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开展、实施和协调菲律宾国内所有标准化工作,制定菲律宾PNS 国家标准。菲律宾对健康、生命安全有影响及使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产品实行强制认证,对所有轮胎厂家来说,这就意味着轮胎要出口到菲律宾必须通过PS认证。
一、 主管机构
1. DTI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菲律宾工贸部
2. BPS Bureau of Product Standards 菲律宾产品标准局
3. DIT区域办公室,获得认可的认证测试和审核机构
二、认证体制
菲律宾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制度有以下两种:
1. 菲律宾标准认证体系(Philippine Standards Certification Scheme,PS体系)
PS体系适用于菲律宾国内生产的产品和国外生产的产品。产品经过评价符合菲律
宾国家标准(PNS)或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外标准(如IEC标准)后,菲律宾产品
标准局(BPS)将会给生产商办法PS许可证书,有了该证书,生产商才可以在产品
上或产品包装上加贴PS产品安全标志或PS产品质量标志,产品才能在菲律宾市场
销售。
2. 进口商品许可证体系(Import Commodity Clearance,ICC)
ICC体系适用于进口商品。由进口商提出申请。对于进口的属于强制性菲律宾国
家标准(PNS)覆盖范围内的产品,进口货物经过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评价
满足对应的菲律宾国家标准或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外标准要求后,BPS将给产品的
进口商颁发ICC许可证书,准许其适用ICC标志。进口产品要接受抽样检测。此外,
菲律宾海会进行市场随机抽样检查,以确保进口商品满足对应的PS标准要求。
三、BPS强制认证产品列表
强制认证产品列表强制认证产品列表
1、家用电器(空调、电扇、浸水式热水器、厨房器械(搅拌机,打蛋机等)冰箱、
洗衣机等;
2、灯具及相关产品(荧光灯、白炽灯、灯座、镇流器、圣诞灯/灯串、启动器等);
3、接线装置(断路器、金属导线接线盒、插头插座、PVC 胶带、开关);
4、电线电缆(PVC软线、热塑性电线电缆);
5、机械/建筑材料(水泥、钢管、瓷砖、铁片、平板玻璃、水管、管件、便池、浴
盆、水箱、脸盆、铁丝;
6、化学及其他产品(灭火器、打火机、单块椅子/凳子、制动液、煤气炉、车辆内
胎、铅酸蓄电池、火柴、安全带(座带)(挡风玻璃,后灯,边座、汽车轮胎)。
咨询电话:0571-28102211 ; 0571- 28102202 ; 0571-281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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