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通报《2013年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空调和热泵)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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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6,澳大利亚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关于《2013年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空调和热泵)决议》的95号通报。该决议拟生效日期为201441日。通报所覆盖的产品为空调和热泵(HS: 8415.10, 8418.61, 8415.81; ICS: 23.120, 27.080)。澳大利亚资源、能源和旅游部在通报中称,依照《2012年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法案》,澳大利亚政府可对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制定强制性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EPS)和能源等级标识(ERL)要求。这些要求在名为《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决议》的立法文件中予以规定。关于MEPSERL的技术要求在相关澳大利亚标准中有所规定。根据GEMS法案,如果受GEMS决议管辖、在澳大利亚生产或进口到澳大利亚,并在相关GEMS决议生效后销售,该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决议规定的要求。